隨著共享單車在本市投放量的不斷增大,越來越多的市民選擇其作為解決最后一公里難題和假日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在街頭,除了騎行的成年人,記者還看到了不少用共享單車馱帶孩子的家長。有將孩子放在前置車筐內(nèi)的,也有讓孩子站立在車橫梁上的,這樣“捎帶”孩子的騎行方法合適嗎?交管部門答案是:共享騎行應(yīng)與兒童說不!
案例1 孩子坐前車筐里“細思極恐”
近日,記者在本市街頭看到這樣一幕,一名年輕家長騎著一輛共享“小綠車”,而前車筐內(nèi)還坐有一個3歲左右的孩童?雌饋,車筐大小正好能容納一名嬰兒,但是這樣帶孩子出行的方式卻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經(jīng)對“酷騎”小綠車車筐實測,車筐長為30厘米,寬為28厘米,而高度僅有17厘米,且車筐內(nèi)側(cè)明確標注有“耐荷重5kg”的字樣。且車筐并不像普通家用自行車車筐下方有一根U型的固定支撐,而僅僅靠車把下方的4套螺絲固定。
以3歲兒童為例,其體重應(yīng)為30斤,超過單車車筐規(guī)定重量3倍;上身高度約為50厘米,高出車筐邊欄約3倍。記者將30斤的重物“塞”進車筐后發(fā)現(xiàn)車把變得極難控制,轉(zhuǎn)彎的時候手臂如果不多使勁很容易失控側(cè)摔。試想,如果是孩童坐在車筐內(nèi),自行車快速騎行起來,速度也并不慢,在此過程中,不管是急剎車還是轉(zhuǎn)彎或加速,都很可能在慣性的作用下,導致孩子摔到車水馬龍的路上,潛藏著巨大的危險。而根據(jù)目測,“快兔”、“摩拜”等品牌共享單車的車筐大小均相差無幾,家長應(yīng)注意,車筐只能用來置物,不是孩童的“一席之地”。
案例2 一輛車解決倆人出行之“神通”休矣
很多帶孩子出行的家長為了圖方便,使出“渾身解數(shù)”。記者在平山道小學附近看到一名母親推著黃色共享單車接孩子放學,其8歲左右的兒子腳前后交叉,搖搖晃晃的側(cè)站在單車的大梁上,不時因失去平衡單腳掉落撐地。
在新華路華英學校門前聚集了很多接孩子的家長,其中不乏推著共享單車來的。接到孩子后,一位十分疼愛孩子的父親立即讓小孩坐在共享單車車座上,自己一手攬著孩子一手推車,行進中明顯出現(xiàn)來回“畫龍”的情況,孩子身子也向左歪坐著,艱難的抱著父親才能使自己不掉下來。
特別提醒共享單車馱帶兒童須符條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自行車載人的規(guī)定,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制定。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guī)定》第42條規(guī)定,成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可以附載一名不滿十二周歲的兒童,行經(jīng)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或者陡坡等危險路段時應(yīng)當下車推行。
交管部門提示
非機動車可以附載兒童,正確的方法是安裝兒童安全座椅,并牢固固定在車輛后方置物架位置外,在騎行前還要保證孩子的身體部位處于安全位置,防止騎行中卷入車輪。然而,目前市面上的共享單車并不具備馱帶兒童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家長切勿為了圖方便而采用共享單車“花式”捎帶孩子這類危險行為。否則,出了事故悔之晚矣。
|